军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随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越来越多的军工单位参加国内外各类高技术装备展、军民融合展等展览会,以期开拓市场、提升影响力。展会已经成为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渠道、市场营销和传播品牌的重要平台。但与此同时,参展的军工单位也频频遇到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方面的困扰。尤其在一些国外的展会上,参展单位时常被权利人指控侵犯知识产权,甚至要求停展和赔偿。为提升军工单位参展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防范各类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关于参展产品。参展产品往往是众多知识产权的综合载体,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权利客体。
2、关于参展材料。参展材料通常包括:展台、展板、宣传手册、展品说明、产品演示的音频视频、背景音乐等,通常涉及的是版权保护,例如,因演示、宣传或展示设计等行为使用到受保护的摄影、图形、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而引起纠纷;也有可能会涉及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例如,在展品说明中详细记载了展品的技术方案或完整呈现了展品或相关产品的外观,而导致相关方案提前泄露,被竞争对手获取。
1、安排人员或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展会现场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前获取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的联系方式;获取当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等机构的相关信息;了解展会投诉机构的投诉程序、当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判定规则等。
2、对拟参展产品和材料进行初步侵权风险评估,若可能构成侵权,可以考虑提前进行规避设计或与对方协商处理。
3、对拟参加展会的其他参展商进行调研,对其可能参展的展品是否会侵犯我方知识产权进行预测和评估,若认为构成侵权,可委托律师寄发警告信,预先阻止该参展商及相关侵权产品进入展会。
4、准备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对拟参展产品进行规范标记,标注专利标识、注册商标标识及版权标记。
1、在展会中,经常出现权利人为打击竞争对手而滥用知识产权的现象,采用发警告函、申请执法、申请临时禁令等方式干扰其他参展商的正常参展,诋毁参展商的商业信誉等。因此在参展过程中,若收到他人的投诉材料,先要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进行初步的侵权比对分析,对展品或材料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分析、判断。如认为不构成侵权,应积极进行答辩应对。如遇到执法人员前来要求遮蔽、下架或扣押相关展品,要沉着冷静,在核对执法人员身份后,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并积极寻找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尽力降低损失。
2、鉴于展会的专业性和集中性,展会也为权利人发现侵权者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如果参展中发现有展品或材料涉嫌侵犯到我方的知识产权,可先通过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购买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若发现侵权者涉嫌构成侵权,可以采取沟通协商,发警告函,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并申请执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颁发临时禁令,以及提出诉讼等措施。
1、对于投诉我方侵权的,展会后应及时进行深入分析论证,如果构成侵权,应积极与权利人沟通,促成和解,争取获得授权,或者在有充分证据的条件下,对其知识产权提出撤销或无效请求,以扫清障碍;如果确认自身不构成侵权,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临时禁令、赔偿经济损失等,还可以提出确认不侵权之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对于发现侵权者侵犯我方知识产权并已经投诉的,应密切关注侵权者在展会后的动向,如其有参加其他展会的行为和继续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等行为,应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05
境外参展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宁波知识产权纠纷律师建议境外展会中,权利人主张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向参展企业发出口头警告,现场发送律师函要求参展企业立即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纠正,提请法庭发布临时禁令,以及直接在法庭提起侵权诉讼等。
1、警告信
权利人在提起诉讼前,一般会事先发警告信。可以根据对方的具体要求,侵权的可能性程度,对拒绝警告信而产生的诉讼程序的承受能力来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如果认为没有侵权,就一定不能签署,如果签署该声明,则意味着已经认同对方的指控,但不能对警告信置之不理,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确属侵权,或者不太肯定是否侵权而且产品对单位来说不是很重要,为避免花费过多的精力,可以签署警告信,但不能完全按照警告信的内容签字,可以逐条与对方谈判,如降低合同罚金数额,降低或免除律师费,不提供生产商、销售商及销售数额、价格信息等。
2、临时禁令
如果对警告信不予理睬,权利人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临时禁令是很多国家法律都规定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一种快速便捷的临时救济措施,准许权利人在起诉或判决前就制止侵权行为,在依法定程序撤销前,临时禁令一直是有效的,且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临时禁令的申请需要权利